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,由衡水市水務集團做為衡水市區內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牽頭單位。按屬地管理原則,確定由桃城區、工業新區、濱湖新區、市水務局、市城管局做為責任單位,負責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黑臭水體進行摸排、檢測水質、編制整治方案及實施治理。
2015年12月底前,各責任單位通過摸排共確定我市存在9處黑臭水體。市水務集團根據工作要求起草了《衡水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方案》,經市政府批復后向各整治責任單位印發。至2016年4月,我市已完成7處黑臭水體水質檢測和整治方案編制。根據國家及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我市2016年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須達到30%以上,即需要完成至少3條黑臭水體整治任務。為此,我們研究確定了人民公園湖、前進街明渠、胡堂排干渠東段(西外環以東段)3處黑臭水體作為重點目標,制定了相應的治理方案。在市政府、市水務集團及責任單位的共同努力下,通過清理打撈水面垃圾、封堵排污口、引水換水、中水利用等綜合治理措施,使水質產生很大改觀。2016年10月—12月對上述三處黑臭水體分別進行了水質檢測,截止2016年底,三處黑臭水體檢測結果全部達標。
按照國家、省住建部門相關文件要求,自2016年起,各地每季度須定期對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上報。我們按文件要求積極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快推進落實,按規定完成了每季度“監管平臺”信息錄入工作。
2017年,我們將繼續對已完成治理的三處黑臭水體加以保持,積極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照國家、省有關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要求,切實做好我市剩余6處黑臭水體治理工作,拿出有效治理措施,全力推進實施,及時做好水質檢測和信息報送及整治效果評估工作,努力達到銷號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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